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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谈执法

1998-03-12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丰捷 潘剑凯 周晓曲 马兴宇 我有话说

在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中,一组数字引起了代表、委员的关注:八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任期内,共审议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草案129个,通过法律及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共计118个。这意味着八届人大的立法数量超过了以往历届。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桑逢文代表和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同盟委员等都指出,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政治、经济、社会诸方面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这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

然而,有法可依之后,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的问题就显得更突出了。在11日的审议、讨论中,代表、委员们纷纷就加强执法问题发表意见。

河南省南阳市市长孙兰卿代表指出,执法是法制建设的重要环节,但也是我国目前法制建设中最薄弱的环节,老百姓对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反映很强烈。比如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搞乱了市场,坑害了消费者,是极为恶劣的不法行为,但为什么屡禁不绝,主要原因就在于执法不严。

北京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教授杨紫代表认为,对目前的法律实施情况要持全面、客观的态度。一方面,要肯定改革开放20多年来特别是近5年来在执法方面所取得的巨大成绩,不能因个别事例、一些数据就把法律实施情况说得一塌糊涂。但同时要看到,我们在法律实施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特别是在一些地区、一些领域、一些执法者身上,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执法犯法、以身试法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些蔑视法律的行为严重破坏了法律的严肃性和统一性,造成了很大的危害和很坏的影响。这位著名的经济法教授分析说,改革开放初期,我们的法律较少,法律实施问题还不突出。今天已经制定而且还要制定大量的法律,许多法律实施得很不够,执法的问题就变得十分突出,大力加强法律实施工作,已成为当前法制建设的重大而又紧迫的任务,这也是民心和民意的要求所在。

对于产生执法不严现象的原因,张同盟委员认为要从主客观两方面分析。从主观方面说:首先是因为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还难以适应民主法制建设的发展进程;其次是执法人员的执法观念还需加强。从客观方面看:执法环境有待进一步净化;整个社会的法律意识仍需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还要进一步普及。

代表、委员在审议、讨论中提出,当前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几个法治环节中,应该特别强调违法必究的问题,尤其对个别行政执法部门、司法部门的违法不究问题应予以重视。代表、委员们建议:加强对司法干部的教育,提高执法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完善司法部门内部的错案追究、执法错误赔偿等有关制度;发挥律师、审计、会计、评估等中介机构的作用,防止司法腐败的产生;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者的监督;将是否依法办事作为考核任用干部的重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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